Civil Litigation
民事事件法律服務
契約糾紛、投資糾紛、債務追討、侵權賠償、工程糾紛、買賣爭議等
讓每一次陳述,都有人陪你準備
我們可以協助的事項:
- 律師受當事人委任出庭
- 律師代理或偕同當事人與他方進行和解或調解程序。
- 律師按訴訟各階段撰寫書狀陳報(起訴、準備、答辯、爭點整理狀等)
- 律師依照訴訟階段,與當事人開會分析案情、提供支持與案件分析
FAQ
常見民事案件問題
◆ 我收到起訴狀、支付命令或開庭通知,現在該怎麼辦?
收到法院文件時,最重要的是先確認「這份文件要求您做什麼」以及「有沒有期限」。有些文件只是通知開庭,有些則需要在期限內提出答辯、異議或補充資料;如果放著不處理,可能會讓案件往對您不利的方向發展。建議您先不要急著自行回覆對方,也不要只憑感覺判斷嚴不嚴重。
可以先把法院文件、雙方往來紀錄、契約、匯款資料或對話截圖整理起來,讓律師協助判斷目前程序位置與風險!在諮詢時,我們會先陪您看懂文件內容,釐清現在最需要處理的是期限、證據,還是後續訴訟策略。
◆ 民事案件一定要打官司嗎?可以先協商或調解嗎?
不一定。很多民事爭議在進入正式訴訟前,仍有機會透過協商、調解、律師函或正式溝通處理。真正需要先判斷的是:對方是否有誠意、證據是否足夠、時間是否緊迫,以及如果協商破局,後續是否還能保住訴訟上的位置。
有些案件適合先溝通,避免把關係與成本一次拉高;但也有些案件如果一再拖延,反而可能讓證據流失、對方脫產,或錯過關鍵處理時機。我們會依案件狀況協助您判斷,現在是適合談、適合發函,還是應該直接準備訴訟,不讓您在焦慮中做錯第一步。
◆ 對方欠錢不還,我可以直接請律師幫我討嗎?
可以,但在開始追討前,會先需要確認幾件事:這筆錢是借款、貨款、工程款、投資款,還是其他法律關係?有沒有借據、契約、對話紀錄、匯款證明或對方承認的紀錄?這些資料會影響後續要用什麼方式主張權利。
債務追討不只是「叫對方還錢」,而是要先讓請求基礎站得住,並評估對方是否有財產、是否可能脫產、是否適合先聲請保全或進一步提告。我們可以協助您整理金流與證據,判斷案件適合用催告、調解、支付命令或訴訟方式處理,讓追討不是只有施壓,而是有步驟地提高回收機會。
◆ 民事案件可以委託律師出庭,我本人就不用出現嗎?
多數民事案件可以委任律師代理出庭,律師會依照案件進度提出書狀、整理證據、到庭陳述並與法院溝通程序事項。不過,是否完全不需要本人出席,仍要看案件性質、法院要求,以及是否涉及本人陳述、和解意願或特定事實釐清。
即使由律師代理,當事人的配合仍然很重要,因為律師需要掌握真實事件經過、證據來源與您的底線。方日的處理方式不是讓您完全失去案件掌握,而是在每個關鍵程序前協助您準備,讓您知道目前案件走到哪裡、下一步要面對什麼、哪些地方需要您共同確認。
◆ 我擔心訴訟花很多時間和費用,律師會先評估成本嗎?
會的。民事案件不只要看「有沒有道理」,也要看時間、金額、證據、執行可能性與心理成本。有些案件值得完整訴訟處理,有些案件則可能更適合先用調解、協商、律師函或其他方式降低成本。
我們不會只用「能不能告」來看案件,而會協助您一起評估「值不值得這樣處理」。如果案件進入委任階段,也會依照案件複雜度、程序需求與處理範圍說明可能費用,讓您不是在不確定中被推進訴訟,而是在了解風險與成本後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