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女相關事件
給付扶養費、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會面交往監護權、爭取主要照護者等
服務內容
- 律師受當事人委任出庭
- 律師代理或偕同當事人與他方進行和解或調解程序。
- 律師按訴訟各階段撰寫書狀陳報(起訴狀、準備狀、答辯狀、爭點整理狀等)
FAQ
常見問答
我們整理了客戶經常提出的問題,讓您能夠快速了解我們的服務與流程。
給付扶養費、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會面交往監護權、爭取主要照護者等
FAQ
在監護權的判定上,法院會以「子女最佳利益」為首要考量,綜合評估孩子的生活穩定性、與雙方父母的親密程度、居住環境以及經濟狀況等因素。若您具備穩定的生活環境,並且能滿足孩子的身心成長需求,您有很大的機會獲得監護權。我們可以協助您蒐集相關資料,讓法院更清楚了解您的優勢,為您爭取最佳的監護安排。
扶養費的金額通常會根據雙方的收入、生活水平、孩子的年齡和需求來評估,以確保孩子在父母分開後仍能享有穩定的生活環境。我們建議雙方在協議或判決中盡量把扶養費的金額、支付方式和期限等細節訂清楚,這樣可以避免未來的紛爭。如果您擔心對方不按時支付,也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會扣除對方的收入或採取其他措施,確保孩子的扶養費按時到位。我們的律師會全程協助您,讓您在這方面沒有後顧之憂。
即使您未取得監護權,通常仍然有權與孩子保持聯繫和見面,這稱為「會面交往權」。法律上鼓勵父母雙方與孩子建立穩定的關係,因此,法院在安排會面交往時,會考慮孩子的最佳利益。律師可以協助您向法院提出合理的會面交往安排,爭取與孩子保持定期聯繫的權利,確保您在孩子生活中扮演積極的角色。
如果您擔心會面交往權受到阻礙,建議在一開始就清楚規定會面的頻率、時間和地點。這樣一來,若對方無故妨礙會面交往,您可以向法院提出救濟。我們的律師可以協助您制定詳細的會面交往方案,並確保其具備法律保障,以維護您與孩子的聯繫權利。
通常可以在以下情況下申請變更親權或監護權:例如,原監護人無法繼續提供適合的照顧或生活環境、出現虐待或家暴行為、忽視子女需求,或一方的生活情況有重大變化,影響到孩子的最佳利益。法院會根據孩子的安全與福祉進行判斷。如果您希望了解您的情況是否符合變更條件,可以與律師討論具體情況。
即便對方不同意變更,您仍可向法院提出監護權變更申請。法院會根據孩子的最佳利益來做出決定,而非僅看父母的意見。只要您能夠提供證據證明變更監護權對孩子更有利,例如生活環境更穩定或對孩子的發展更有益,法院仍然可能批准變更。我們可以協助您準備具體證據,增強申請的成功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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