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需要家人或專業人員全天候照顧,該如何計算看護費並順利請求賠償?」本文將幫你釐清看護費可請求的範圍與依據步驟,包括費率標準、證明程序、相關項目分類、證據留存方式等,讓你快速掌握賠償計算方式與實務流程。
看護費賠償有哪些請求依據?
「怎樣的法律或醫療證明,才能支持你請求全日或半日看護費?」接著我們會說明可依據的法條、醫師診斷證明等重點。
法律依據與民法損害賠償條文
發生車禍受傷後,許多人會面臨長時間臥床、行動不便的狀況,此時需要看護照顧便成了現實問題。但許多當事人或家屬並不清楚:我可以要求肇事方賠償看護費嗎?法律依據又是什麼?根據民法第193條與第184條的規定,只要他人因過失(如車禍)對您造成身體損害,就須負起賠償責任。其中,「必要的醫療與照護支出」皆屬於可請求範圍,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看護費」。
換句話說,若您因車禍受傷而需請看護(不論是全日或半日照顧),這筆開銷是可以列入向對方求償的項目。除了專業看護之外,若由親屬協助照顧,實務上往往認為同樣得以請求。然而,這項請求並非無條件成立,法院通常會審查:
- 是否為「必要」的照護
- 有無醫師診斷證明看護需求
- 看護期間與實際內容是否合理
📌雖然法律允許請求看護費,但仍需您準備足夠的證明資料,才能提高成功獲賠的機會。若您正在處理這類車禍案件,不妨先整理相關診斷書與費用明細,再評估後續求償的方向。這些準備不只是法律步驟,也是對自己權益的負責與照顧。
醫師診斷書與看護需求證明格式
許多當事人在車禍後雖然確實需要看護,但因缺乏正式證明文件,導致在賠償爭議中無法順利請求看護費。其實,醫師診斷書就是您請求看護費的第一道關鍵門票。根據實務經驗,法院或保險公司在審查看護費時,最重視的就是「醫師診斷書」中是否明確記載看護的必要性與期間。理想的證明文件應包含以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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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建議語句:
由醫師診斷後載明「需專人照護」、「需人協助日常生活」等字句。 -
期間明確性:
證明應指出看護需求的起訖時間,例如術後前兩週、休養期間等。 -
病症描述與影響功能:
例如「因骨折需臥床」、「日常生活需協助」等說明,有助於佐證看護必要性。
📌若您已經開始進行看護安排,卻尚未取得醫師明確證明,建議盡早回診補發或補記錄相關敘述。畢竟,看護費用若缺乏醫療證據支持,往往會在理賠中被刪減。這一步雖小,卻關係著您是否能順利為自己的付出爭取應有補償。
看護費用如何計算?
「到底全日、半日看護費率怎麼算?誰來照顧、時間多久都會影響賠償嗎?」在本段中我們將教你辨別「家屬看護」與「專業看護」的費用差異,並介紹目前實務上常用的費率與計算方法。
家屬照護可以請求看護費嗎
車禍受傷後,若由家人親自照顧,不少人會以為「反正不是請外人,不算花錢」,就不會特別去計算這部分的損失。然而,根據法律,即使是由親屬照護,只要有合理的依據與證明,也可以向加害方請求看護費用。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296號判決:「按親屬代為照顧被害人之起居,固係基於親情,但親屬看護所付出之勞力並非不能評價為金錢,雖因二者身分關係而免除被害人之支付義務,惟此種基於身分關係之恩惠,自不能加惠於加害人。故由親屬看護時雖無現實看護費之支付,仍應認被害人受有相當於看護費之損害,得向加害人請求賠償,始符公平原則。」
只要您因他人行為導致健康受損,就可以請求必要的醫療與照護費。這當中並不限定一定要聘請專業看護,若實際是由家人負責日常照護工作,例如協助洗澡、翻身、進食等,也屬於「勞務替代」性質,可請求合理費用。但要成立請求,須符合以下條件:
- 醫師證明有照護必要(詳見上一段落)
- 實際有家屬從事照護行為
📌很多家屬出於愛與責任,自然接下照顧任務,卻忽略了這份勞務其實也有其價值。若您或家人正面臨這樣的情況,請放心,法律是承認這份付出的,只需將相關資料準備齊全,就能合法為自己與家人爭取合理的照護補償。
全日看護與半日看護費率核算方式
「一天請24小時的看護,和只請8小時的差多少錢?」、「法院是照實報銷,還是有統一標準?」這些都是當事人最常問的問題。其實,目前對於全日與半日看護費,實務上已有一定的計算方式可供參考。法院在處理車禍看護費爭議時,會參考實際發生的費用與合理行情標準兩者來進行核算,並視受傷情況與看護期間合理性進行調整。
全日看護目前實務上,全日看護費的日行情約為新臺幣2,000~2,500元/日。若您實際聘請專業看護,有看護中心開立的收據,法院會以單據金額為基礎,必要時限縮部分不合理項目。如果是家屬照顧的情況法院有時也會函詢醫療機構或是由一些機構的照護標準去認定這個數額:
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訴易字第98號民事判決:「又關於看護費用之計算基準,經○○○○醫院函覆略稱:本院住院病人於住院期間,若僱用本院推介之照顧服務員,111年收費標準為24小時2,500元等語,則應依上開說明所揭示之收費標準計算為適當,從而,原告得請求被告賠償之看護費用,應在3萬7,500元(計算式:2,500元/日×15日=3萬7,500元)之範圍內為有據,逾此範圍則不應准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1756號民事判決:「本院參諸臺中市○○照顧合作社之全日看護費用為2,200元起,應堪作為認定原告所需支出看護費用之計算標準,是原告請求被告給付31日之看護費用6萬8,200元(計算式:2200×31=68200),應予准許;逾此範圍之請求,則屬無據。」
半日看護若有半天看護的必要時,法院多按照全日看護行情折算,例如 1,000~1,500元/日,再依照實際時數與照顧需求彈性調整。
📌不論您是請專業看護或由親屬協助,只要照顧是真實發生、有合理醫療需求,都有機會納入求償。若能保留費用收據、看護日誌或醫師建議等佐證資料,會大幅提高核賠可能。當身心俱疲時,別讓繁瑣帳目成為阻力,先記錄下來,就是未來爭取權益的重要依據。
遭逢車禍之後,除了身體的痛楚,更讓人煎熬的,往往是那份「不知道怎麼辦才好」的無助感。其實,看護費不是額外的「負擔」,而是法律承認你需要被照顧、值得被照顧的證明。
我們深知,每一段療傷過程都不容易,無論是準備資料、對抗質疑,或是單單要開口向保險公司談條件,都可能讓你感到疲憊。但你不需要一個人撐著。透過清晰的診斷證明、合理的費率依據與周全的資料準備,你的照護需求是可以被理解、也應該被保障的。
訴訟不該讓人徹夜難眠,我們陪你走過,找到最安心的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