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必知:從蒐證、法律責任到賠償金額一次搞懂!
法律專欄

醫療糾紛必知:從蒐證、法律責任到賠償金額一次搞懂!

「醫療過程發生爭議,究竟是醫師疏失還是無法避免的醫療風險?」

「醫療糾紛一定要提告嗎?還是能透過其他方式解決?」

「如果醫療行為造成損害,我可以主張哪些權益?」

醫療糾紛是一個專業性極高的法律問題,涉及醫療過失判定、證據蒐集、刑事責任、民事賠償等諸多面向。患者與家屬在面對醫療糾紛時,常常因資訊不對等、證據難以取得、專業知識不足而陷入不利的處境,甚至可能錯失最佳救濟機會。

本篇文章將從法律角度解析醫療糾紛的刑事與民事責任、如何計算賠償金額、蒐證與保全證據的方法,以及為何律師在醫療糾紛中扮演關鍵角色,確保你能有效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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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的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解析

「醫師的診療行為出問題,就一定構成刑事責任嗎?」「醫療機構是否有賠償責任?我該如何求償?」醫療糾紛可能涉及 刑事責任(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民事責任(損害賠償),甚至行政責任(醫師懲戒、醫療機構處分)。本章將解析不同類型的法律責任,並說明律師如何協助患者確認權益與法律策略。

醫療糾紛的刑事責任:過失致死與業務過失傷害

醫師在執行醫療業務時,若因過失導致患者受傷或死亡,可能涉及刑事責任。依據《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若造成患者重傷,則依第284條,過失重傷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責任的成立需證明醫師違反了醫療上必要的注意義務,且逾越了合理的臨床專業裁量範圍。

醫療糾紛的民事責任:醫院與醫師應賠償哪些損害?

在民事方面,醫師與患者之間存在醫療契約關係。若醫師在診療過程中因過失導致患者受損,患者可依《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或第227條(債務不履行)請求損害賠償。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用、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此外,醫院作為醫師的僱主,亦可能需負連帶賠償責任。

行政責任:醫師懲戒、醫院處分的影響

除了刑事與民事責任外,醫師若在執業中有重大或多次過失,可能面臨行政處分。依據《醫師法》第25條,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可對其進行懲戒,處分包括警告、限制執業範圍、停業、甚至廢止執業執照等。醫院方面,若管理不善或違反相關規定,亦可能受到衛生主管機關的處分,如罰款、限期改善或停業整頓等。

如何蒐集證據?醫療糾紛的蒐證與保全

「如何確保醫療紀錄在訴訟時仍完整可用?」在醫療糾紛案件中,證據可能隨時間流逝而消失或變更,患者一方若無法確保證據完整,將嚴重影響後續訴訟或求償結果。因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68條,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確保未來訴訟時能使用完整的病歷與相關醫療紀錄。

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程序與注意事項

確認證據內容:

需保全的證據通常包括完整病歷、手術記錄、影像檔案、醫囑紀錄、護理紀錄等。
可由律師協助確認哪些證據對案件最關鍵,以增加聲請成功機率。

向法院提出聲請:

應向醫院所在地的地方法院 提出「保全證據聲請狀」,內容包括:

1️⃣需保全證據的具體內容

2️⃣證據可能毀損、滅失或難以取得的理由

法院審查與裁定:

法院將審查聲請的必要性,可能要求補充說明或舉行審理。若法院裁准,將安排證據保全程序,如命令醫院提供完整病歷或禁止銷毀相關資料。

自行蒐證技巧:病歷、錄音、醫療單據的收集方法

醫療糾紛的成敗,往往取決於證據是否完整。即使尚未提告,患者應主動蒐集所有與醫療行為相關的資料,以便日後維護權益。

如何自行蒐證?

★ 病歷資料(最關鍵證據):

依《醫療法》第67條,病歷紀錄應由醫療機構保存七年以上,患者可依法申請影本。
病歷應包括門診紀錄、住院紀錄、手術紀錄、影像檢查報告、醫囑紀錄、護理紀錄等。
申請方式:可至醫院掛號窗口或病歷管理室,填寫「病歷影本申請書」,並繳納複印費用。

★ 錄音、錄影蒐證:

依《刑法》第315條之1規定,錄音不得侵害他人隱私,但當事人可在自身參與的醫病對話中錄音,作為日後證據。

★ 醫療單據(金錢損失證明):

保留所有醫療收據、診療單據、藥品清單、住院費用明細、醫療保險申請資料。若有額外花費,如聘請看護、復健費用等,也應保留發票,以利後續求償。

🔹提早申請病歷,避免醫院日後因各種理由拖延或拒絕提供。

🔹錄音時應清楚表明問題,讓對話內容可作為關鍵證據。

🔹影像或病歷文件應備份,避免單一檔案遺失影響案件。

如何要求醫院提供完整醫療紀錄?

「醫院只願意提供部分病歷,怎麼辦?」

「病歷上有不合理刪改,該如何處理?」

依據《醫療法》第67條,醫療機構有義務保存病歷七年以上,且患者依法享有申請病歷影本的權利。醫院不得拒絕提供完整病歷:

醫療機構依法有提供完整病歷的義務,不得擅自刪改或拒絕提供。若醫院以「內部紀錄」等理由拒絕提供,可先請律師發函交涉,必要時可向衛生主管機關檢舉或提告。

遇到醫院拒絕提供完整病歷,該怎麼辦?

☆ 先以書面正式函請求,留下紀錄。

☆ 若仍遭拒絕,可向 「地方衛生局」或「衛生福利部」檢舉。

☆ 必要時,律師可代為發函或聲請法院保全證據,確保病歷不被篡改或刪減。

透過正確的法律程序,患者可確保取得完整的醫療紀錄,避免日後發生舉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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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金額怎麼算?醫療糾紛的損害賠償標準

「醫療疏失造成的損害,賠償金額如何計算?」「法院會考量哪些因素來判斷合理的賠償範圍?」醫療糾紛的賠償金額取決於醫療損害的嚴重程度、患者的經濟損失、精神痛苦的補償,以及法院判決標準。本章將說明醫療損害賠償的項目、計算方式,以及律師如何協助爭取合理賠償。

醫療糾紛的賠償項目:醫療費、工作損失、精神撫慰金

在醫療糾紛中,受害人可請求的賠償項目主要包括:

☆ 醫療費用:因醫療疏失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包括診療費、住院費、手術費、藥品費等。這些費用應以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據為憑證。

☆ 工作損失:因受傷或治療導致的工作中斷,造成的收入損失。計算方式可依據受害人的薪資水平和休養期間來確定。

☆ 精神撫慰金:因醫療事故引起的精神痛苦,受害人可請求精神撫慰金。法院在核定金額時,會考量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以及加害程度等因素。

如何計算醫療疏失的賠償金額?

計算醫療疏失的賠償金額時,需綜合考量以下因素:

☆  醫療費用:以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為基礎,包含後續康復治療、整容費用等。

☆  工作損失:根據受害人的收入水平和誤工時間計算。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則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者,則可依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  精神撫慰金:此部分較為主觀,法院會綜合考量受害人的傷害程度、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酌情判定合理的金額。

影響賠償數額的關鍵因素

影響醫療糾紛賠償數額的關鍵因素包括:

受害人的個人情況:如年齡、職業、家庭狀況等。年輕且高收入的受害人,因未來收入損失較大,賠償金額可能相對較高。

醫療事故的嚴重程度:嚴重的醫療疏失可能導致終身傷害或死亡,賠償金額自然高於輕微的疏失。

醫療費用與其他支出:包括後續的醫療費用、生活開支、看護費用等,這些都會影響最終的賠償金額。

在面對醫療糾紛時,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以確保自身權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醫療鑑定的重要:如何取得專業醫療鑑定報告?

「醫師說沒有疏失,但我覺得醫療行為有問題,該怎麼辦?」「醫療鑑定如何影響案件勝敗?」醫療糾紛案件中,醫療鑑定報告 是法院判斷責任歸屬的關鍵證據之一。如何選擇合適的鑑定機構?如何透過律師爭取對自己有利的鑑定報告?本章將詳盡解析醫療鑑定的運作方式。

什麼是醫療鑑定?法院如何採納鑑定意見?

醫療鑑定是指由專業醫師或醫療機構,對於醫療行為是否符合醫學標準、是否存在過失等進行專業評估。在醫療糾紛案件中,法院通常會依據鑑定報告作為判斷依據。雖然法官不受鑑定意見的拘束,但實務上,鑑定報告對於法院的判決結果有著關鍵影響。研究顯示,當鑑定報告認為醫療行為有疏失時,法院多傾向認定醫療行為具有過失;反之,若鑑定報告認為無疏失,法院亦多評價醫療行為不具過失。

如何申請醫療鑑定?流程與費用解析

在台灣,醫療鑑定通常由司法或檢察機關委託進行。根據《醫療法》第98條規定,衛生福利部僅受理司法或檢察機關的委託鑑定,個人無法直接申請。

然而,當事人可透過法院或檢察機關提出申請,由其轉介至相關醫療機構進行鑑定。以台大醫院為例,單一醫療部門的鑑定費用為每案6,000元或12,000元,若涉及多個部門,則費用累加。此外,當事人需自行負擔掛號費、診察費、檢查費等相關費用。

醫療鑑定報告如何影響案件判決?

醫療鑑定報告在醫療糾紛案件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雖然法官不受鑑定意見的拘束,但鑑定報告往往對法院的心證形成有重大影響。實證研究發現,法院的判決結果與鑑定意見高度一致。因此,取得有利的醫療鑑定報告,對於當事人而言至關重要。然而,鑑定過程可能耗時數月,且程序繁瑣,建議當事人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以確保權益獲得充分保障。

在面對醫療糾紛時,專業律師能協助您評估案件、蒐集證據、申請醫療鑑定,並在訴訟過程中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醫療糾紛的時效規定:刑事與民事時效怎麼算?

「醫療糾紛多久內需要提告?錯過時效還能爭取權益嗎?」醫療糾紛案件有不同的時效限制,依據案件類型,刑事與民事求償的時效期限不同。本章將解析各類醫療糾紛的時效規定,避免錯過最佳救濟時機。

醫療糾紛的刑事責任時效

在刑事方面,醫療人員可能因業務過失導致患者受傷或死亡,需負刑事責任。其中,業務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患者需在知悉犯罪事實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若涉及業務過失致死,則屬非告訴乃論之罪,追訴權時效最長可達20年。

民事求償的時效規定與例外情形

在民事部分,患者可依據侵權行為或契約關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依據民法第197條,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自受害人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需在2年內提出;但自侵權行為發生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10年。若屬於醫療契約不完全給付,則適用民法第125條,請求權時效為15年。

如何確認案件是否仍在時效規定期間內?

為確認您的案件是否仍在法律追訴期內,建議您:

確定事件發生日期:明確記錄醫療行為或損害發生的具體時間。

了解自身知悉損害的時間點:確認您何時知悉損害事實及可能的賠償義務人。

諮詢專業法律意見:由於時效計算涉及專業法律知識,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評估案件時效性,確保您的權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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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的背後,往往是一次原本充滿信任的就醫經驗,意外演變成充滿傷痛與疑問的歷程。面對術後併發症、失敗的診斷、甚至親人的離世,不僅是身體與心靈的創傷,更是一場複雜且漫長的法律追索旅程。刑事、民事與行政三方責任錯綜交錯,對當事人而言,是沉重的負擔與情緒的拉扯。

我們深知,醫療過程中的每個細節,都可能影響一個家庭的未來;而法律的介入,不應只是冷冰冰的責任釐清,更應是一種對失衡現況的修復與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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