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對提告、上訴到底得花多少錢感到疑惑?」這篇文章將一次梳理 民事訴訟費用、裁判費、律師費 等關鍵費用項目,並教你如何 計算、了解「誰付錢」、以及 上訴到二審的成本,幫助你在法律程序中掌握財務規劃、不被冤枉多支付。
提告前要準備多少?民事訴訟裁判費詳解

「你真的知道提起民事訴訟得先付多少裁判費嗎?」透過本段你將明瞭 裁判費的計算方式、依據 訴訟標的金額 如何分級收費,以及各地裁判費差異,讓你在打民事訴訟前心中有底。
民事裁判費的計算公式與分級
很多人以為打民事官司的費用只是「請律師的錢」,但實際上在訴訟一開始,就必須先繳交一筆「裁判費」。這筆費用並不是律師收的,而是直接繳交給法院,用來啟動案件審理程序。民事裁判費的計算依照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規定,主要依據的是「訴訟標的金額」(也就是你提告要求對方給多少錢,或你主張的財產價值),並按照比例分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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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元以下:
固定1,000 元 -
10 萬元~100萬元(超過10萬元部分):
每1萬元徵收100元 -
100 萬元~1,000萬元:
每1萬元徵收90元 -
1,000 萬元~1億元:
每1萬元徵收80元 -
1億元~10億元:
每1萬元徵收70元 -
10億元以上:
每1萬元徵收60 元 -
不足1萬元:
尾數不足1萬元者,一律進位到1萬元計
但值得注意的是:2024 年12月30日起,高等法院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7行政命令,對第一審裁判費加徵費用!
提高民事訴訟裁判費徵收額數標準: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第77條之16規定因財產權而起訴或上訴之事件,其訴訟標的金(價)額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部分,依原定額數加徵十分之五,逾1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調整為加徵十分之三,逾1,000萬元部分,則維持原加徵十分之一之規定;增訂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4、第77條之16規定非因財產權而起訴或上訴之事件,依原定額數加徵十分之五;另增訂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7第2項、第77條之18規定聲請再審或抗告事件徵收之裁判費,依原定額數加徵十分之五。
假設訴訟標的是100萬元:
| 分段 | 民訴第77條之13 | 加徵比例 | 段小記 |
| 0~10萬元 | 固定1,000元 | +50% | 1,500元 |
| 10萬~100萬元 | 90*100=9,000元 | +30% | 11,700元 |
| 合計 | 13,200元 |
但其實遇到訴訟直接上司法院網站使用的裁判費的計算機功能即可!
📌 民事裁判費雖不是天文數字,卻常常成為當事人沒預料到的第一筆支出。若您正在考慮提告,建議先初估訴訟標的金額並對照裁判費公式,避免臨時籌錢帶來壓力,讓整個程序從一開始就更安心。
訴訟標的金額如何影響費用高低
許多人在提起民事訴訟時,對「訴訟標的金額」的影響力認識不足,可能只是隨口填寫一個數字,卻沒想到這個數字會直接左右裁判費的多寡。事實上,它不只是單純反映你主張權益的價值,也決定了你在提告初期需負擔的法院費用。所謂「訴訟標的金額」,簡單來說,就是你希望法院判對方給你的金額,或是你爭議標的的財產價值。裁判費的計算方式,是依照這個金額階梯遞減收費。因此,數字愈高,所繳裁判費也愈多。舉幾個常見的例子來說明:
- 如果你要求對方還款30萬元,則裁判費為4,100元(1.36%)。
- 要求賠償300萬元,則裁判費為36,600元(1.22%)。
📌 在決定提告金額前,不妨花些時間釐清「你究竟要的結果是什麼」,再請律師協助預估合理的訴訟標的金額。這不只是為了計算裁判費,更是讓整體訴訟策略更加明確。若您覺得這部分難以拿捏,請放心,先理解清楚現況並諮詢專業,就是一個很好的開始。
律師費怎麼算?從固定費用到成功酬金
「聘請律師到底要花多少?你知道有哪些費用項目嗎?」本段會整理 律師費用計算方式,比較 固定費+成功酬金制,並提供避免被不合理高價坑害的實用建議。
律師固定費用與服務範圍
「律師費」常讓人感到霧裡看花,尤其是初次接觸法律服務時,不知道應該付多少、哪些項目該收費。實際上,絕大多數律師事務所都會先以「固定費用」作為委任起點,這筆費用與案件的性質、複雜程度密切相關。所謂的固定費用,指的是在訴訟前期或特定階段所收取的固定金額,通常用來涵蓋「訴狀撰寫」、「準備證據」、「出庭辯護」、「法律分析與建議」等基本服務項目。這筆費用一般會依照案件屬性分類,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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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簡易的民事債務:
可能為新臺幣30,000~80,000元起 -
離婚或侵權案件:
視雙方爭議程度與訴訟內容,可能需80,000元以上 -
建設公司或企業案件:
因牽涉複雜契約或大量資料審閱,起跳金額更高
這類固定費往往以「階段」或「審級」為單位計算。例如一審與二審各為一個費用區段;若案件進入上訴或再審,則會另計。不過,需注意的是固定費用並不包含全部費用,例如若需要聲請保全程序、反訴等,律師大多會另外收費。因此,委任前請律師明列「包含項目」、「不含部分」、「預計總費」,是避免後續誤解與爭議的好方式。
📌 了解固定費用不只是問價格,更是在建立一份彼此信任的合作關係。當您願意提出自己的預算考量、律師也願意清楚說明服務內容,這份透明感會成為您走入訴訟程序的重要後盾。若您還在評估是否需要律師協助,記得,先了解收費邏輯,就是開始掌握主動權的第一步。
成功酬金與風險評估
除了固定費之外,許多案件還會涉及所謂的「成功酬金」,也就是俗稱的「打贏才給的錢」。這種收費方式看似公平,但如果不清楚其結構和風險,可能會導致訴訟結果雖勝卻得分給律師大筆費用,反而損及自身利益。所謂成功酬金,是指案件勝訴、和解或達成有利結果後,當事人需支付律師額外報酬。常見酬金模式包括:
- 固定金額+成功報酬(例如事前收30,000元,勝訴再收求償金的10%)
- 分段比例(如一審成功酬為標的的10%,二審為15%)
同時,您也要評估:
- 案件標的若高,成功酬金是否會超出合理範圍?
- 訴訟風險是否過高,讓酬金成為律師承擔風險的工具?
- 是否仍需支付其他費用,如出庭費、查卷費、文書費?
📌 選擇「成功酬金」制度的確能減少前期壓力,但別忘了,它本質上是把一部分結果換成報酬,因此也是一種分擔風險的協議。若您在做決定時感到猶豫,不妨與律師坦誠討論條件、預期與承擔,確保您為自己爭取到的不只是勝訴,更是合理與安心的結果。
如何與律師議價、確認費用透明?
許多當事人在尋求律師協助時,不敢開口問「可以再便宜一點嗎?」或「到底會收多少?」其實,律師費用是可以事前討論與議價的,重點在於掌握溝通方式與確認書面條件,才能在保護自己的同時,也維持彼此的尊重與信任。律師費並無統一公定價,大多數委任都是自由市場談定的價碼。因此,您有權在確認委任前詢問與討論以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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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分項報價:
請律師列出每項收費內容,例如「起訴狀撰寫費」、「每次出庭費」、「文書費」、「成功酬金比例」等,避免日後額外費用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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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簽署書面委任契約:
委任契約若載明收費內容,未來有爭議時才能作為證據使用。 -
確認可否分期或階段付款:
部分律師願意按分期收費,可以減輕初期財務壓力。 -
不怕比較:
您有權諮詢多位律師,再根據專業度與費用做出選擇,這並非不禮貌,而是合理的消費行為。
📌 當您了解費用的組成與變動條件後,整個訴訟流程會更有安全感,也更能掌握節奏。如果您心中仍有猶豫,不妨慢下腳步,找一位願意聆聽且收費透明的律師,從一場清楚的對話開始。
勝訴也要花錢?裁判費誰付、可否求償?
「勝訴後裁判費可以討回嗎?敗訴者真的得全部負擔嗎?」本段釐清敗訴負擔制度與費用負擔的分攤。
民事敗訴負擔制度與適用條件
很多人誤以為「我打輸官司,除了輸掉主張的權利,還要付對方的全部律師費與裁判費」,這其實並不完全正確。台灣的民事訴訟制度雖有「敗訴負擔原則」,但實務運作中仍有許多限制與例外,值得您細細釐清。原則上「敗訴的一方」應負擔訴訟費用,也就是包含裁判費、鑑定費、公證費等「由法院產生的程序性費用」。但有三大重點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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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敗訴都全額負擔:
若原告只部分敗訴,則訴訟費用會依比例分攤 -
律師費非全自動轉嫁:
民事訴訟中的律師費通常不列入法院裁定的訴訟費用,也就是說,即使你勝訴,也無法強制對方賠償你的律師費,除非另行在和解條件或契約中約定「若敗訴應負擔對方一切費用」。
📌 理解敗訴負擔制度,不只是為了判斷風險,更是幫助您冷靜評估訴訟策略。即使訴訟結果不如預期,並不等於您將承擔所有成本。若您擔心風險或條件不明,請記得,提早與律師討論費用轉嫁與爭取條件,是保護自己權益的重要步驟。
裁判費可否隨判決移轉?
不少人以為「誰先提告,誰就要自己吸收全部裁判費」,或者認為只有敗訴者會被要求負擔費用。其實,在民事訴訟中,裁判費用的「最終負擔人」可以隨判決而改變,也就是說,這筆錢有可能轉嫁給對方。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原則上是「敗訴方負擔訴訟費用」,舉例來說:
- 若原告全勝,法院會裁定由被告負擔全部裁判費。
- 若部分勝訴,則可能雙方按比例分擔。
📌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裁判費最初是原告繳納的,若最終法院判決由被告負擔,原告對於先繳的裁判費,也可以拿確定判決去強制執行被告的財產!
實務案例分析:誰付多少費用?
理論說得再多,也不如實際案例更能幫助我們理解訴訟費用怎麼被分攤。有些人以為只要贏了官司就完全不用付錢,但實務上,費用分擔經常會因「部分勝訴」、「和解內容」或「法院裁量」而有所不同,並非勝訴者就一定不用付出任何裁判費。讓我們來看幾個簡單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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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勝訴:
原告主張被告應支付100萬元債務,法院判決完全支持原告請求,初始裁判費由原告繳交13,200元。判決結果:法院裁定由被告負擔全部裁判費,原告可依法向被告追償該筆費用。 -
部分勝訴:
原告請求300萬元,但法院僅判決被告應支付150萬元,原告繳交裁判費36,600元。判決結果:法院認定原告請求的只有210萬主張有理由,訴訟費用由雙方按比例分擔(本例中,原告贏70%輸30%,所以要負擔輸的部分的30%裁判費,而讓被告負擔70%)。
不服一審?二審/上訴費用與流程完整指南
「如果你打算上訴,還需要再付一次裁判費嗎?」這段詳解一審敗訴後上訴成本,包括再一次裁判費+二審律師費,讓你評估 上訴是否值得。
上訴裁判費如何計算?與一審差異?
當事人常會問:「一審打輸要上訴,是不是又要再繳一次裁判費?」答案是肯定的,而且金額計算方式也與一審略有不同。若不了解上訴裁判費的規則,可能會在準備上訴時措手不及,甚至影響整體策略。民事上訴裁判費是「按上訴標的金額」重新計算,並非延續一審繳費紀錄。計算方式與一審相同,但有些細節需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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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標的金額是重點:
若原告主張100萬元,一審判決僅支持40萬元,原告決定就「其餘60萬元部分」提起上訴,那麼二審的裁判費是就這60萬元再計算一次。 - 若雙方同時上訴(交叉上訴),各自須就自己不服的部分繳交裁判費。但這個部分因為是上訴的關係,依法還要再加徵!
📌 上訴並不是「加送一張表格」就能完成的動作,而是一場全新階段的訴訟準備。除了檢視判決理由,更要評估是否願意再投入一次費用。若您正面臨是否上訴的抉擇,請放心,了解制度、算清成本,就是為自己做出有信心選擇的重要一步。
二審律師費可能增額多少?
不少人以為「一審請過律師,二審就可以沿用原本的委任關係」,但事實上,多數律師會針對每個審級重新估價與收費。因此,若案件進入二審,律師費用很可能再增加一筆,而且這筆費用不見得與一審相同。在司法實務中,每個審級通常被視為一個獨立的訴訟階段,因此即便是同一位律師接續處理二審,也會重新提出收費報價。主要影響費用增額的因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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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委任一審案件:
若委任不同律師,則二審律師可能要求重閱卷宗與重新策略評估,因此費用反而更高。 -
案件敗訴與否:
若當事人在一審敗訴,律師需要重新構思上訴理由與策略。
📌 面對是否上訴的選擇,除了考量裁判費,更要預估律師費是否在您的負擔範圍內。若擔心金額不透明,記得主動詢問律師「二審收費是否另計?有無分期或折抵空間?」這些細節問清楚了,不僅有助於理財安排,也讓整體訴訟過程更具掌控感。

在面對訴訟費用的層層不確定時,許多人往往感到焦慮與無力。不論是提告前的裁判費、與律師溝通時的酬金安排,抑或是勝敗之後的費用負擔與上訴選擇,每一筆花費都牽動著您的心,也影響著您是否願意堅持下去。但請相信,這些困難不是只有您在經歷,也不是無解的迷宮。
我們了解,那些看似冷冰冰的數字背後,是您對正義的期盼與對未來的擔憂。因此,我們希望這篇文章不只是知識的整理,更是一種支持的延伸:幫助您釐清現實的負擔,讓法律決定不再是一場孤獨的冒險,而是一段有準備、有選擇的歷程。若您仍有不明白之處、或在評估訴訟成本時感到困惑,歡迎與我們聊聊,讓我們一同尋找最適合您的方向與節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