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人民如何繼承臺灣遺產?法規解析與注意事項
法律專欄

大陸地區人民如何繼承臺灣遺產?法規解析與注意事項

「如果你的家人是大陸地區人民,他能順利繼承臺灣的遺產嗎?」當家人離世,留下的財產應該依法繼承,但如果繼承人是大陸地區人民,臺灣法律是否允許?有金額限制嗎?不動產能否繼承? 這些問題關係到財產的歸屬,稍有不慎可能影響繼承權益。

這篇文章將詳細解析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臺灣遺產的法律規範、金額限制、不動產繼承問題,以及如何透過法律規劃來確保財產順利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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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能繼承臺灣遺產嗎?

「大陸地區人民是否有權繼承臺灣的遺產?」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人民雖然可以繼承臺灣遺產,但受到金額與不動產繼承的限制。這些規範影響到繼承權的範圍與方式,務必先了解清楚,避免財產分配爭議。

臺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繼承的規範

根據兩岸條例,大陸地區人民可以繼承在臺灣的遺產,但受到特定限制,例如金額上限、財產類型限制,以及不動產繼承的規定。這些限制主要是基於兩岸法律制度不同,以及國家安全與財產管理的考量。臺灣對大陸地區人民繼承的基本規範:

  • 可以繼承,但金額有限制(第67條)
  • 不得繼承不動產(除特定例外)
  • 受贈遺產也有限額規定

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臺灣遺產的金額限制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第1項:「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由大陸地區人民依法繼承者,其所得財產總額,每人不得逾新臺幣二百萬元。超過部分,歸屬臺灣地區同為繼承之人;臺灣地區無同為繼承之人者,歸屬臺灣地區後順序之繼承人;臺灣地區無繼承人者,歸屬國庫。」

「大陸地區繼承人能繼承多少財產?有金額上限嗎?」依據兩岸條例第67條第一項,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臺灣的遺產,每人最高只能繼承新臺幣200萬元,超過的部分,將依以下規則處理:超過200萬元後,財產如何分配?

  1. 若臺灣有其他繼承人
    超過部分歸臺灣地區的繼承人。
  2. 若臺灣無其他繼承人
    由臺灣地區後順位繼承人承接。
  3. 若完全沒有臺灣地區繼承人
    遺產將歸屬國庫。

📌舉例說明若被繼承人在臺灣有總額1,000萬元的遺產,而大陸地區的繼承人是獨子,則該繼承人僅能取得200萬元,剩下的800萬元將依臺灣法律處理。若想繼承超過200萬元,建議透過提前財產規劃,例如生前贈與或法律信託等方式進行安排。

遺囑贈與大陸人民的額度限制

「如果想在遺囑中指定遺產給大陸的親屬,有限制嗎?」根據兩岸條例第67條第三項,臺灣人民立遺囑將財產遺贈給大陸地區的人民、法人或機構,其總額不得超過新臺幣200萬元。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第3項:「遺囑人以其在臺灣地區之財產遺贈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者,其總額不得逾新臺幣二百萬元。」

遺囑贈與與繼承的差異:

  • 繼承
    依法發生,繼承人取得遺產(上限200萬元)。
  • 遺贈
    遺囑指定受贈者取得遺產(上限同樣為200萬元)。

📌這些法律限制可能會影響跨境財產的分配,因此有意進行財產傳承規劃的家庭,應該提前諮詢專業律師,以確保資產能夠依法順利傳承給大陸地區的繼承人或受贈人。

哪些例外大陸地區人民可繼承更多財產?

「並非所有大陸地區人民都受200萬元限制?」某些大陸地區繼承人可突破金額上限,例如配偶或擁有長期居留許可者,但這些規範有嚴格條件,需仔細確認是否符合資格。

配偶可不受200萬元限制?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第5項:「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配偶,其繼承在臺灣地區之遺產或受遺贈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不適用第一項及第三項總額不得逾新臺幣二百萬元之限制規定。
二、其經許可長期居留者,得繼承以不動產為標的之遺產,不適用前項有關繼承權利應折算為價額之規定。但不動產為臺灣地區繼承人賴以居住者,不得繼承之,於定大陸地區繼承人應得部分時,其價額不計入遺產總額。
三、前款繼承之不動產,如為土地法第十七條第一項各款所列土地,準用同條第二項但書規定辦理。」

「大陸配偶能否突破臺灣遺產繼承的200萬元限制?」根據兩岸條例第67條第5項,大陸地區人民若為臺灣人民的配偶,則不受200萬元的繼承限制,可繼承全部應得的遺產,但仍須符合特定條件。大陸配偶的繼承優勢:

  • 繼承金額無上限(不受200萬元限制)。
  • 可與臺灣地區繼承人享有相同繼承權益。
  • 繼承動產(如現金、存款、股票)無限制。

舉例
若臺灣配偶去世,留有500萬元的遺產,且唯一的繼承人是大陸籍配偶,該繼承人可繼承全部500萬元,而非受限於200萬元。

  • 若未辦理合法婚姻登記,則無法適用此例外規定。
  • 如涉及不動產繼承,仍需符合特定條件。

長期居留許可對不動產繼承的影響

「大陸繼承人若擁有長期居留許可,是否能繼承不動產?」根據兩岸條例第67條第5項,若大陸繼承人已獲得臺灣的長期居留許可,則可繼承不動產,但仍有限制條件。長期居留繼承不動產的條件:

  • 需取得內政部許可長期居留。
  • 可繼承不動產,且不受「折算價額」規定影響。
  • 不動產若為臺灣繼承人賴以居住者,仍不得繼承。
  • 需事先申請長期居留,否則仍受折算價值限制。
  • 如房產仍有其他臺灣繼承人賴以居住,可能無法繼承該房產。

📌長期居留身份能讓大陸繼承人擁有更多不動產繼承權,建議符合條件者提前申請,以確保繼承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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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能由大陸人民繼承?如何折算價值?

「大陸地區人民能否繼承臺灣的不動產?如何計算價值?」根據兩岸條例第67條,大陸地區人民原則上不得直接繼承臺灣的不動產,但可將應得份額折算為價值繼承。不動產折算價值的規定:

  • 若無長期居留,則不動產需折算為現金價值。
  • 折算後的金額仍受200萬元繼承上限限制(除配偶外)。
  • 若大陸繼承人符合長期居留資格,則可直接繼承不動產。
  • 不動產若有臺灣地區繼承人居住,則該不動產得由大陸繼承人繼承。
  • 不動產折算價值後,仍受200萬元上限限制(除配偶外)。

📌大陸地區繼承人原則上不得繼承不動產,但若符合長期居留條件,則可繼承完整房產,建議提前規劃,以避免遺產被強制折算或歸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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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家人離世的悲痛與法律上的繼承限制,特別是在兩岸制度差異之下,許多大陸地區親屬常感到不安與無助。當遺產牽涉到跨境身份、金額限制、居留資格等複雜問題時,往往不是單憑個人努力就能順利解決的。我們理解,這些條文與程序不僅冰冷,也容易讓人感受到被排除與疏離。

如果您正經歷這樣的處境,無論是關於200萬元的限制、不動產的繼承折價,或是例外資格的判定,我們都願意以最細緻的方式,陪您一起釐清、處理與前行。法律本該保障權益,而非成為壓力的來源。方日始終相信:「法律或許複雜,但你不用擔心,我們懂法,更懂你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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